2021年还剩下不到30天,财务人即将面对年底关账问题!也是会计加班高峰期!不少会计对跨年度账务调整感觉头疼,年底关账处理不好,小则影响报告年度税费,大则影响报告期财报数据质量。作为合格的财务,不仅要清查企业的资产、核实债务,甚至还要考虑接下来汇算清缴的税务事项。对于存货损失,要特别注意区分和查找存货损失的原因,这对是否做进项税额转出很重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霉烂变质、被盗、丢失的盘亏,则应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属于计量错误及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故不须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另外,还要注意损失的存货,在购进时是否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申报抵扣了相应的税款,如果在购进时未抵扣增值税,则不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我们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图进行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将固定资产出售、或收回残料价值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做如下账务处理:企业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账务处理如下: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净损失的账务处理:反之,清理完成若产生净收益,则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财务最关心就是账面上往来款收不回钱,形成了坏账如何处理如果企业确实发生了应收及预付账款坏账损失,需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况确认:①、逾期三年以上,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②、逾期一年以上,且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不再留存),相关要求与上述“逾期三年以上”相同。③、未逾期、逾期不足一年、逾期一至三年且单笔数额既不超过五万也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有关会计科目是否隐藏税务风险比如财务入账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再比如,截止12月31日货到票未到的“暂估入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在次年5月31日前仍然未收到发票的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等等。年末结转前,应对本年度的各种税费进行一次梳理,检查有无计算错误、有误遗漏。对于常规税种,每月或每季度企业一般都会按时申报,但是对于一些不经常发生的税种却可能遗漏,比如印花税等。国家今年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财务人员要积极关注,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为企业服务。比如需要备案优惠政策是否均已备案,未备案的该如何处理,未享受优惠多缴纳的税款又该如何处理,同时做好税务风险把控,必要时可外聘外部专业机构来帮助企业完成税务风险把控。【举例】2020年度,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满足条件,不考虑其他情况1. 如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3000000-1000000)×20%×50%+1000000×20%×25%2. 如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01元的企业,则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即多1分钱年应纳税所得额,多缴纳500000元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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