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从公司“借走350万”,会计做账不对被罚70万个税!怎么入账你今天必须清楚!
本文来源:财春教育丨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
突发,一公司老板因从公司“借走350万”,补税+罚款105万!公司的钱就等于老板的钱?真的是这样吗?
老板跟公司“借钱”
补税+罚款105万!
我们先通过漫画来看看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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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长期借款不还,被要求补缴70万的个税,那老板把借款还了,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某公司三位股东分别从公司借款300万,265万,305万元,挂账“其他应收款”。三人仅用两年的时间就归还了借款,但依然被税务局责令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74万元!
有些人有疑问了,长期借款不还要交税,怎么借款还了还要交税?
由此可见,老板股东只要是借款超过一年又不能证明用于公司经营的,都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
给老板和会计们几点忠告:
1、公司账上其他应收款-老板/股东,尽量不要长期挂账,涉税风险极大。
2、股东从公司借款挂账,必须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公司经营。
3、股东从公司借款,尽量不要超过一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其他应收款一直都是税局关注的重点,因此不要什么费用都入这个科目。
其他应收款不是“垃圾桶”
这5大风险,一定要知道
有很多会计朋友们最喜欢用“其他应收款”,钱被老板拿走了用它,没有发票调账用它,更甚很多企业把它当成作假的工具……
警惕!其他应收款不是“垃圾桶”,乱用容易招来5大风险。
一、虚开发票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甚至买票,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二、抽逃出资
很多公司基本操作是股东将出资款打给公司,然后公司将资金再转给股东,挂其他应收款科目。
抽逃注册资本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三、资金占用
除了上面案例所说的股东借款,其他关联借款也同样存在税务风险。
一个老板注册几个公司,几个公司的钱转来转去,哪家缺钱就给哪家用,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数占用时间较长,也有定期归还再借,多数是没有计算利息。
关联资金占用,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核定利息并要求借出方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边交,另外一边却无法抵扣,无形中加大了成本。
另外,公司向关联方借款还需注意债资比例的限制:
四、有补缴个税的风险
老板借款如果超过1年未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一旦被查,可能会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甚至还会面临高额罚款。
五、调节利润,偷逃税款
如果财报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巨大,且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时,就可能被怀疑"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成了粉饰财报的"利润调节器"。
"其他应收款"可能隐藏了潜亏,从而高估利润;而"其他应付款"可能隐瞒了收入,从而低估利润,逃避缴税。
既然“其他应收款”科目风险那么大,财务什么情况下才能用它核算呢?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预付账款转入;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再次提醒老板和会计们,个人股东借款风险巨大,如果有借款,一定要注意2个问题,一个是借款用途的问题是否与经营相关;另一个是借款时间问题,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会计科目中常见的21个涉税风险点
老板会计们抓紧自查!
有人会说了,既然挂“其他应收款”风险那么大,我换个其他科目不就行了。
对此,我只想说,你真的想多了。像“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过大,也会存在税务风险。具体我们准备一张思维导图,建议收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