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倒计时!这些情况请自查,否则影响个人征信!
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本月底即将结束,法定办理时间仅剩几天了,还没有办理的朋友,可得抓紧时间办理了,尤其是涉及补税的个人。已办理过个税年度汇算的朋友,请自查以下几件事项,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
一.数据是否填报准确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服务-申报查询,在已完成中,选择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核实收入合计、专项扣除合计、其他扣除合计、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减免税额等是否填写属实,若存在不正确的,请及时点“更正”按钮进行更正。 纳税人如经税务机关提醒拒不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否属实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年份选择2021,核实已采集的专扣信息是否属实,若不属实,需修改后更正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除承担第一条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才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二.是否无需办理情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有哪些情况无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当然如果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政策依据:《 也就是,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除上述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还有可能将会影响申请以后年度的退税。 小贴士: Q:年度汇算适用“首违不罚”吗? A: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税务执法领域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三.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年度汇算结束后,需要将与您的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 小贴士: Q:年度汇算结束后,资料需要留存多久? A:需要留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