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区经营业务,到底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今天我们来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公司跨区经营业务,到底注册分公司还是注册子公司?
首先关于分公司的定义是指: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且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同一法人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因此,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承担所有债务。而且法律规定,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
(3)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确定企业名称时,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则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
(4)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5)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6)不同于子公司领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而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受制于所属的总公司,营业范围也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
那么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子公司的定义:子公司,即一定数额的股份被母公司持有并加以控制的公司。
一般而言,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可以称为"绝对控股";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可以称为“相对控股”。
子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3)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确定企业名称时,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4)子公司的设立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5)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6)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有自己的法人营业执照,对于从事何种主业,只需单独申请即可,因此其经营范围不受限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那么,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到底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1)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的情况。若设立分公司,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若设立子公司,就没有这项好处)。
(2)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的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不仅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因此,对于设立哪种组织形式,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判断。
此外,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到税收优惠待遇
而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如果您需要注册设立公司,不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财猫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