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活动奖品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
企业举办年会活动的时候,一般除了自己企业的员工外,可能还会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当然,年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就是抽奖活动,很兴奋!作为财务人员,除了祈祷能抽到自己外,还需要了解这两类人员取得的年会奖品不同的处理方式!
1、员工抽到:年会抽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并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
2、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客户)抽到:应按"其它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客户或者嘉宾的礼品,大多都是举办单位代为扣缴。
P.s:按"其它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含税所得计算,例如赠送1000元礼品,就要按照1000/(1-20%)*20%=250元
另外补充两不三要,一定要区分清楚哦,不然极有可能产生税务风险!
两类不用缴纳个税
1、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2、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三类要缴纳个税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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